申根簽證申請表怎麼填
申根簽證申請表是歐盟統一使用的一份表格,用來申請短期停留簽證,即在任意 180 天內停留不超過 90 天。每位需要簽證的旅行者都要填寫並簽署自己的一份,交給所訪國家的領事館,或該領事館指定的簽證服務機構。
最近一次對照官方表格核對:
- 表格
- Schengen visa
- 版本
- Annex I to Regulation (EC) No 810/2009, as amended (uniform form with “Other” in field 8, in use since 28 June 2024)
- 發布機構
- European Commission / Schengen States
- 表格語言
- English
- 交給誰
- 有管轄權的申根國家的使領館,或它指定的簽證服務機構
- 誰來填
- 每位需要短期簽證的旅行者,每人一份;未成年人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名
- 何時申請
- 至少在出行前 15 個日曆日提交,並且不早於行程開始前 6 個月
- 允許什麼
- 在任意 180 天內停留不超過 90 天;入境次數和有效期由領事館決定
- 費用
- 表格免費;據歐盟執委會說明,簽證費一般為成人 90 歐元,另有減免,請查看所在領事館的頁面
這張表是什麼
統一申請表「Application for Schengen Visa」是歐盟《簽證法典》的附件一。所有申根國家使用同樣的 33 個編號欄位,所以無論在哪裡申請,表格看起來都一樣。它詢問你是誰、護照上寫了什麼、你住在哪裡和做什麼工作、為什麼去哪裡、誰來付費、誰邀請你。
表格本身不能修改,也不能增加欄位或頁面,但領事館可以提供線上版本或本國語言的版本。請先查看領事館的網站:用哪種語言填寫、是否線上填寫後列印、簽好的表格如何遞交,都由它決定。
這份表格同時是一份聲明,你的資料會錄入簽證資訊系統。你聲明所填內容正確完整,虛假陳述可能導致申請被拒絕或簽證被撤銷。領事館會把你的回答與護照和證明文件對照。
誰要填
以下情況由你填寫:
- 你是某個國家的公民,該國公民前往申根區短期停留需要簽證:旅遊、商務、探親訪友、學習、就醫或機場過境。
- 你為未成年人申請:為孩子填寫表格,由有親權的人或法定監護人簽名。
- 你是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員:填寫第 17 和 18 項,不填帶星號(*)的欄位。
下列情況適用其他程序:
- 你打算停留超過 90 天:長期簽證屬於各國的國家簽證,有自己的表格和規則。
- 你是免簽國家的公民:不需要這份表格,但要查看是否需要旅行授權。
- 你申請的是居留許可:那是各國自己的程序。
逐項填寫說明
第 1 至 11 項:關於你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Field 1Surname (Family name) | 你的姓,與旅行證件上完全一致。 | 照護照資料頁抄寫。表格要求第 1 至 3 項與旅行證件一致。如果你只有一個名字,填在這裡,第 3 項請參考領事館的範例:歐盟執委會手冊說,這樣的名字按姓記錄。 |
| Field 2Surname at birth (Former family name(s)) | 你出生時的姓,如果與現在不同。 | 如果與第 1 項不同,例如結婚後改了姓,就寫出生時的姓。如果相同,請參考領事館的範例。 |
| Field 3First name(s) (Given name(s)) | 你的名,與旅行證件上一致。 | 按護照上的順序寫出所有的名,不要縮寫,也不要增加。 |
| Field 4Date of birth (day-month-year) | 你的出生日期。 | 按表格上印的順序寫:日、月、年。照護照抄寫。 |
| Field 5Place of birth | 你出生的城鎮或城市。 | 照護照或出生證明上的寫法填寫。 |
| Field 6Country of birth | 你出生的國家。 | 寫國家名稱。 |
| Field 7Current nationality / Nationality at birth, if different / Other nationalities | 你現在的國籍、出生時的國籍(如果不同)以及其他國籍。 | 填護照上的現國籍。如果出生時的國籍不同,或你還有其他國籍,也要填上。 |
| Field 8Sex | 旅行證件上標明的性別。 | 勾選 Male、Female 或 Other。據歐盟執委會手冊,Other 用於標明第三性別的旅行證件,表格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提供這個選項。 |
| Field 9Civil status | 你的婚姻或伴侶狀況。 | 勾一個框:Single、Married、Registered Partnership、Separated、Divorced、Widow(er),或 Other 並寫明。 |
| Field 10Parental authority (in case of minors)/legal guardian (surname, first name, address, if different from applicant’s, telephone No, email address, and nationality) | 對未成年人,指有親權的人或法定監護人。 | 只有申請人是未成年人時才填。寫每位監護人的姓、名、地址(如與孩子不同)、電話、電子郵件和國籍。 |
| Field 11National identity number, where applicable | 你國家身分證件上的號碼,如果你的國家有的話。 | 有就寫號碼。如果你的國家不發這種號碼,按領事館範例的做法留空或寫 “not applicable”。 |
第 12 至 16 項:你的旅行證件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Field 12Type of travel document | 你出行使用的旅行證件類型。 | 普通護照勾 Ordinary passport。外交、公務、官員、特別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只有你持有時才勾。 |
| Field 13Number of travel document | 該旅行證件的號碼。 | 照資料頁上的樣子原樣抄寫。 |
| Field 14Date of issue | 旅行證件的簽發日期。 | 照資料頁抄寫,按日、月、年的順序。 |
| Field 15Valid until | 旅行證件的到期日。 | 抄寫到期日。證件須在你計劃離開申根區之後至少還有 3 個月有效,並且至少有兩頁空白頁。 |
| Field 16Issued by (country) | 簽發你旅行證件的國家。 | 寫國家名稱,而不是簽發護照的機關。 |
第 17 和 18 項: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員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Field 17Personal data of the family member who is an EU, EEA or CH citizen or a UK national who is a beneficiary of the EU-UK Withdrawal Agreement, if applicable | 你的家庭成員的資料,他是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公民,或受《脫歐協議》保護的英國公民。 | 只有你是這類家庭成員時才填。寫那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國籍,以及其旅行證件或身分證的號碼。否則留空。 |
| Field 18Family relationship with an EU, EEA or CH citizen or a UK national who is a beneficiary of the EU-UK Withdrawal Agreement, if applicable | 你與該公民是什麼關係。 | 只針對家庭成員。勾 spouse、child、grandchild、dependent ascendant、registered partnership 或 other 並寫明。 |
第 19 至 22 項:你的住所和工作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Field 19Applicant’s home address and email address / Telephone no. | 你居住的地址,以及領事館可以聯絡你的電子郵件和電話。 | 寫完整的家庭住址,再寫一個你會查看的電子郵件和一個電話號碼。 |
| Field 20Residence in a country other than the country of current nationality | 你是否居住在國籍國以外的國家。 | 住在國籍國就勾 No。住在別處就勾 Yes,並寫居留許可或同等證件的號碼及有效期。 |
| Field 21Current occupation | 你目前的工作或身分。 | 寫職業或身分,如受僱者、個體經營者、學生或退休。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員跳過這一項。 |
| Field 22Employer and employer’s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 For students, name and address of educational establishment | 你為誰工作,或你就讀的學校。 | 寫雇主的名稱、地址和電話。如果你是學生,寫學校或大學的名稱和地址。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員跳過這一項。 |
第 23 至 29 項:你的行程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Field 23Purpose(s) of the journey | 你出行的原因。 | 勾適用的框:Tourism、Business、Visiting family or friends、Cultural、Sports、Official visit、Medical reasons、Study、Airport transit 或 Other。勾你的證明文件能證明的那些。 |
| Field 24Additional information on purpose of stay | 對停留目的的簡短補充說明。 | 如果勾選的框說得不夠,補一兩行,例如活動或課程的名稱。否則寫簡短些。 |
| Field 25Member State of main destination (and other Member States of destination, if applicable) | 負責審理你申請的申根國家:你停留最久,或行程主要目的所在的國家。 | 寫主要目的地,再寫你還要去的其他申根國家。如果停留時間相同,任一國家都可以是主要目的地。如果無法確定主要目的地,就是你最先入境的國家。 |
| Field 26Member State of first entry | 你最先越過其外部邊界的申根國家。 | 寫你的航班或陸路最先進入申根區的國家,它可能與主要目的地不同。 |
| Field 27Number of entries requested | 你希望進入申根區的次數。 | 勾 Single entry、Two entries 或 Multiple entries。給幾次入境由領事館決定。表格上的聲明寫明,你知道首次停留和之後的行程都需要有足夠的旅行醫療保險。 |
| Field 27Intended date of arrival of the first intended stay in the Schengen area | 你計劃第一次停留的抵達日期。 | 寫你計劃第一次入境的日期,要與你的行程和證明文件一致。 |
| Field 27Intended date of departure from the Schengen area after the first intended stay | 第一次停留結束後,你計劃離開申根區的日期。 | 寫你計劃離開的日期。在任意 180 天內,計劃停留不要超過 90 天。 |
| Field 28Fingerprints collected previously for the purpose of applying for a Schengen visa | 你的指紋之前是否已為申根簽證申請採集過。 | 勾 No 或 Yes。如果是 Yes,知道的話寫上日期和簽證號碼。前 5 年內採集的指紋可以沿用;如果你留空又記不得了,可能會被重新採集。 |
| Field 29Entry permit for the final country of destination, where applicable | 前往你行程最終目的國的入境許可,該國在申根區之外。 | 只有你的行程繼續前往需要該許可的國家時才填。寫簽發機關,以及從何時到何時有效。 |
第 30 至 32 項:接待方和費用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Field 30Surname and first name of the inviting person(s) in the Member State(s). If not applicable, name of hotel(s) or temporary accommodation(s) in the Member State(s) | 你要同住或探訪的人,沒有的話就是你要入住的飯店或其他住處。 | 寫邀請人的姓和名,或飯店、住處的名稱,以及地址、電子郵件和電話。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員跳過這一項。 |
| Field 31Name and address of inviting company/organisation | 邀請你的公司或組織,用於商務或有組織的訪問。 | 寫它的名稱和地址、聯絡人的姓名、地址、電話和電子郵件,以及公司的電話。沒有人邀請你就留空。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員跳過這一項。 |
| Field 32Cost of travelling and living during the applicant’s stay is covered | 誰來支付你的旅費和停留期間的生活費用。 | 勾 by the applicant 並選資金來源(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預付住宿或交通),或勾 by a sponsor 並寫明是誰及其資金來源。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員跳過這一項。 |
第 33 項、地點、日期和簽名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Field 33Surname and first name of the person filling in the application form, if different from the applicant | 填寫表格的人,如果不是你本人。 | 只有別人(如親屬或旅行社)代你填寫時才填。寫他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和電話。 |
| Place and date | 你在哪裡、哪一天簽的名。 | 寫你簽名的地點和你簽名的日期。 |
| Signature of applicant (signature of parental authority/legal guardian, if applicable) | 你的簽名,確認最後一頁上印的各項聲明。 | 本人簽名。未成年人的表格由有親權的人或法定監護人簽名。沒有簽名的表格無效。 |
關鍵術語對照
| 表格上的術語 | 意思 |
|---|---|
| Member State | 適用申根規則並簽發申根簽證的國家。 |
| Travel document | 你的護照或其他可以越過邊境的證件,必須在整個行程中有效。 |
| Residence permit or equivalent | 允許你在國籍國以外的國家居住的證件。 |
| Parental authority | 父母或監護人代表孩子行事的法律權利,包括在孩子的申請上簽名。 |
| Registered Partnership | 依法登記的、不是婚姻的伴侶關係,由有關國家的法律承認。 |
| EU-UK Withdrawal Agreement | 根據這一協議,一部分英國公民的家庭成員適用與歐盟公民的家庭成員相同的簡化規則。 |
| Sponsor | 為你支付旅費和生活費的接待人、公司或組織。 |
| Single entry / Two entries / Multiple entries | 憑這個簽證可以進入申根區的次數:一次、兩次,或在有效期內任意次數。 |
| Airport transit | 經過申根國家機場的國際區域,但不入境該國。 |
| Travel medical insurance | 涵蓋緊急醫療、住院和遣返的保險,須在整個申根區有效。 |
| Visa Information System (VIS) | 歐盟的資料庫,你的申請資料、照片和指紋最長保存 5 年。 |
| Service provider | 經領事館授權、代它收取申請和生物辨識資料的公司。 |
| Commercial intermediary | 替他人遞交申請的私營機構,如旅行社;它不能採集指紋。 |
常見錯誤
- 1
向錯誤的國家申請
向你停留最久、或行程主要目的所在的國家申請;只有無法判斷時,才向你最先入境的國家申請。沒有管轄權的領事館會退回申請並退還費用。
- 2
姓名寫得與護照不同
第 1 至 3 項必須與旅行證件一致。不要翻譯、縮寫或調換姓名順序,也不要漏掉第二個名。
- 3
表格沒有簽名
表格必須填好並簽名才會被受理。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監護人簽名,共用一本護照的每個人都需要單獨一份表格。
- 4
申請過早或過晚
至少在出行前 15 個日曆日提交,並且不早於行程開始前 6 個月。查看你的領事館是否需要預約。
- 5
護照有效期不夠長
護照須在你計劃離開後至少還有 3 個月有效,並且至少有兩頁空白頁。申請前先換新護照。
- 6
忘了第 27 項或日期
勾選你要的入境次數,並寫上抵達和離開的日期。日期要與你的行程相符,也要符合任意 180 天內 90 天的限制。
- 7
漏答第 28 項的指紋問題
告訴領事館你的指紋是否已為之前的申根簽證採集過。如果留空又記不得,可能會被要求重新採集。
- 8
歐盟公民的家庭成員填了帶星號的欄位
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員填寫第 17 和 18 項,不填第 21、22、30、31 和 32 項。
- 9
在列印好的表格上手寫更正
有些使領館只接受線上填寫並列印出帶條碼的表格,不接受手工更正。請在線上表格裡改正,再重新列印。
- 10
填寫了證明文件無法支持的內容
你對目的、接待人和費用的回答必須與證明文件一致。表格警告,虛假陳述可能導致申請被拒、簽證被撤銷,並可能被起訴。
常見問題
申根簽證申請表免費嗎?
是的,表格本身免費,表頭就寫著這一點。簽證費另算:歐盟執委會給出的一般費用是成人 90 歐元,部分人群有減免,簽證服務機構還可能另收服務費。具體金額請查看你的領事館的頁面。
要去幾個國家,應該向哪個國家申請?
向你停留時間最長、或行程主要目的所在的國家申請。如果無法判斷哪個是主要目的地,就向你最先越過其外部邊界的國家申請。
最早可以提前多久申請?
至少在出行前 15 個日曆日,並且不早於行程開始前 6 個月。有些領事館採用預約制,所以要在距離 15 天的期限還很早的時候就去看領事館的網站。
表格是上傳還是當面遞交?
取決於領事館。許多領事館要求線上或用 PDF 填寫,列印、簽名後,帶著護照、照片和證明文件去預約。請按你所申請國家的說明辦理。
只有一個名字,怎麼填?
以護照為準。歐盟執委會手冊說,只有一個名字時,按姓錄入,名一欄錄入 “not applicable”。如果你的領事館規則不同,請向它諮詢。
用哪種語言填表?
由申根國家決定。有些使領館只接受其頁面上寫明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例如德語或英語。請按領事館的要求來填。
多久能得到結果?
據歐盟的資訊說明,申請在 15 個日曆日內作出決定,個別情況下最長可延至 45 天。如果領事館需要進一步審查,可能需要更多時間。
簽證被拒,費用會退嗎?
一般不退,表格上也寫明了這一點。如果你申請的領事館沒有管轄權,或者申請不被受理,費用會退還。
有了簽證就一定能入境嗎?
不能。表格寫明,簽證只是入境的條件之一,在邊境還會再次檢查這些條件。你可能需要出示關於行程目的和經濟來源的文件。
用你的語言填寫這張表格
把表格上傳到 OtterFill。它會用你的語言說明每個問題、根據你的資料預填答案,並在送出前檢查表格。
本指南只說明表格,不構成法律、稅務或移民建議;表格會更新,送出前請以官方說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