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11 表格怎麼填(美國護照申請表)
DS-11 是美國國務院用於親自申請護照本或護照卡的申請表。首次申請護照、為 16 歲以下孩子申請,以及無法用 DS-82 郵寄換發時,都要用它。
最近一次對照官方表格核對:
- 表格
- DS-11
- 版本
- DS-11 04-2025 (OMB No. 1405-0004)
- 發布機構
- U.S. Department of State
- 表格語言
- English
- 交到哪裡
- 只能親自遞交:護照受理處(許多郵局、圖書館和地方政府辦公室)、預約後的護照辦公室,或在國外的美國使領館。不能郵寄,也不能線上辦理
- 誰要用
- 首次申請的人、16 歲以下的孩子,以及上一本護照是在 16 歲以下核發、核發已超過 15 年,或已遺失、被竊、損壞的人
- 簽名
- 不要在家簽名。受理人員帶你宣誓後,你當著對方的面簽名
- 要帶什麼
- 未簽名的表格、美國公民身分證明和附照片的身分證件(各附一份正反面影本)、一張 2 x 2 英吋彩色照片,以及費用
- 費用
- 分兩筆付:護照費付給美國國務院,另一筆受理費(execution fee)付給受理處。費用不退;目前金額和辦理時間請看 travel.state.gov
這張表是什麼
DS-11 全名「Application for a U.S. Passport」(美國護照申請表),用於親自申請美國護照本、護照卡或兩者。美國護照核發給美國公民和非公民美國國民。你可以把表交到護照受理處、預約後的護照辦公室,人在國外時交到美國使領館。
表格有 2 頁申請頁和 4 頁說明。你要用黑色墨水填寫第 1 頁的第 1 至 9 項和第 2 頁的第 10 至 21 項,可以手寫,也可以用國務院的線上 Form Filler 填好後列印。第 1 頁下方(身分證件和簽名欄)和第 2 頁底部的框(核發機關專用)都留空。表格估計平均需要 85 分鐘,包括準備文件的時間。
到了預約時間,受理人員核對你的文件、帶你宣誓、看著你簽名並收費;正本之後會郵寄還給你。本指南依據的是 DS-11 04-2025 版,版本號印在每頁底部。請一律從美國國務院下載最新版本。
誰要填
只要符合下面任一條,就必須用 DS-11:
- 你是第一次申請美國護照。
- 你未滿 16 歲,或你在為 16 歲以下的孩子申請。
- 你最近一本護照是在你未滿 16 歲時核發的。
- 你最近一本護照核發已超過 15 年。
- 你最近一本護照遺失、被竊或損壞,或者你無法把它寄回。
- 你改了名字,但無法提供可讓你使用 DS-82 或 DS-5504 表的證明。
下列情況請用其他表格:
- 你可以換發:能寄回最近一本護照,核發時你已滿 16 歲,核發不到 15 年,沒有損壞,也沒有報失或報竊,且姓名沒變,或有經認證的結婚證書或法院命令。這時用 DS-82 郵寄換發。
- 你需要更正最近核發的護照上的資料或更改姓名:可能適用 DS-5504 表。
- 你不是美國公民或非公民美國國民:去美國的簽證是另一種申請(DS-160)。
逐項填寫說明
護照本、護照卡或兩者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Page 1Select document(s) for which you are submitting fees: U.S. Passport Book / U.S. Passport Card / Both | 你申請並付費的護照類型:護照本、護照卡或兩者。 | 勾一個框。護照本可用於所有國際旅行。護照卡較便宜,但只能在從加拿大、墨西哥、百慕達和加勒比海地區經陸路口岸和海港入境時使用;不能用於國際航空旅行。 |
| Page 1Regular Book (Standard) / Large Book (Non-Standard) | 護照本的大小。 | 一般勾「Regular Book (Standard)」;如果你經常出國、需要更多簽證頁,就勾「Large Book (Non-Standard)」。只要護照卡的話,這裡留空。 |
個人資料(第 1–6 項)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1Name: Last / First / Middle | 將印在護照上的姓名。 | 依公民身分證明和身分證件上的寫法填姓(Last)、名(First)和中間名(Middle)。如果也申請護照卡,卡上名和中間名合計最多 24 個字元;超過的話請縮短其中一個。 |
| 2Date of Birth (MM/DD/YYYY) | 你的出生日期。 | 依 MM/DD/YYYY 格式填寫,月份在前:1990 年 3 月 7 日寫作 03/07/1990。 |
| 3Sex: M / F | 護照上的性別標記。 | 勾 M 或 F,不要留空,漏勾是常見的延誤原因。04-2025 版表格要求選擇與出生時性別一致的一項。這項政策在法院有爭議,請查看美國國務院關於性別標記的頁面了解目前規定。 |
| 4Place of Birth (City & State if in the U.S. or City & Country as it is presently known.) | 你的出生地。 | 在美國出生:寫城市和州。在國外出生:寫城市和國家的現用名稱。要與出生證明或其他公民身分證明一致。 |
| 5Social Security Number | 你的美國社會安全號碼;有的話,法律要求填寫。 | 寫全 9 位數字。如果從未取得,就填 0,並附一份簽名並註明日期的聲明,使用說明裡給出的原句:「I declare under penalty of perjury 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at the following is true and correct: I have never been issued a Social Security Number by the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住在國外的話,還要寫明居住國家。 |
| 6USCIS Registration A-Number (if applicable) | 你的 USCIS 登記號碼(A 號),適用於曾具移民身分的人。 | 有的話,在「A-」後面寫上 9 位數字。沒有就留空。 |
| Page 1List all other names you have used. (Examples: Birth Name, Maiden, Previous Marriage, Legal Name Change) | 你用過的其他所有法定姓名。 | 列出出生時的姓名、婚前姓、以前婚姻中的姓名或依法改過的姓名。表上可寫 2 個(A 和 B);更多的話另附一頁。 |
聯絡方式(第 7–9 項)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7Email | 接收護照進度通知的電子郵件信箱。 | 寫一個你常看的信箱。填寫即表示你同意接收關於申請狀態的郵件。 |
| 8Mailing Address Line 1: Street/RFD#, P.O. Box, or URB / City / State / Zip Code / Country (if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 護照和退還文件的郵寄地址。 | 寫街道、門牌/公寓號、城市、州和郵遞區號,或郵政信箱(P.O. Box);住在美國以外還要寫國家。國務院不會把護照寄到美國和加拿大以外的私人地址。 |
| 8Address Line 2: (If applicant is a child, write "In Care Of" the parent) | 第二行地址,用於透過他人轉收郵件。 | 如果你不住在這個郵寄地址,寫上住在那裡的人的姓名,並註明「In Care Of」。為孩子申請時,寫「In Care Of」加父母姓名,例如:In Care Of - Jane Doe。 |
| 9Primary Contact Phone Number | 你的主要電話號碼。 | 寫一個能聯絡到你的號碼。填寫即表示你同意接收關於護照狀態的簡訊。 |
照片、證件和簽名(留到現場)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Page 1Attach a color photograph of applicant taken within the last six months | 放護照照片的位置。 | 帶一張 6 個月內拍的 2 x 2 英吋彩色照片:純白或米白背景,正對鏡頭,從下巴到頭頂 1 至 1 3/8 英吋。不戴眼鏡、不穿制服、不戴頭飾,除非有簽名的宗教或醫療聲明。照片怎麼貼,依受理人員的指示做。 |
| Page 1Identifying Documents - Applicant or Mother/Father/Parent/Legal Guardian | 受理人員記錄你出示的身分證件的方框。 | 留空。受理人員會依你的駕照、護照或其他附照片的證件填寫;為孩子申請時,填的是父母的證件。 |
| Page 1Applicant's Legal Signature - age 16 and older / Mother/Father/Parent/Legal Guardian's Signature (if identifying minor) | 你在聲明下的簽名,聲明所填資料屬實、照片是本人。 | 不要在家簽。受理人員在宣誓後會請你簽名。年滿 16 歲的人簽在第一行。16 歲以下孩子的申請,由父母或監護人簽在下面幾行。 |
第 2 頁頂部和父母資料(第 10 項)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Page 2Name of Applicant (Last, First, & Middle) / Date of Birth (MM/DD/YYYY) | 第 2 頁頂部,再寫一次你的姓名和出生日期。 | 和第 1 頁寫得完全一樣,這樣兩頁分開時也能對上。 |
| 10Mother/Father/Parent - First & Middle Name (at Parent's Birth) / Last Name (at Parent's Birth) | 父母的姓名,依各自出生時的姓名填寫。 | 每位父母寫出生時的名和中間名以及姓,例如母親的婚前姓。知道多少寫多少。 |
| 10Date of Birth / Place of Birth / Sex / U.S. Citizen? | 每位父母的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別以及是否為美國公民。 | 日期依 MM/DD/YYYY 寫,地點寫城市和州,或城市和國家。在 U.S. Citizen 處勾 Yes 或 No。 |
婚姻(第 11 項)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11Have you ever been married? | 你是否結過婚。 | 勾 Yes 或 No。如果是 Yes,接著填完第 11 項的其餘部分。 |
| 11Full Name of Current Spouse or Most Recent Spouse (Last, First & Middle) / Date of Birth / Place of Birth / U.S. Citizen? | 你現在的配偶,或最近一任配偶。 | 寫對方的全名、出生日期和出生地,並勾選對方是否為美國公民。 |
| 11Date of Marriage / Have you ever been widowed or divorced? / Widow/Divorce Date | 結婚日期,以及是否有婚姻因喪偶或離婚而結束。 | 寫結婚日期。如果曾喪偶或離婚,勾 Yes 並寫上日期。 |
電話、工作和外貌特徵(第 12–18 項)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12Additional Contact Phone Number (Home / Cell / Work) | 第二個電話號碼。 | 寫上號碼,並勾選是住家、手機還是工作電話。只有一個號碼的話留空。 |
| 13Occupation (if age 16 or older) | 你的職業,年滿 16 歲才填。 | 用幾個字寫你的工作或主要身分,例如 teacher、student 或 retired。 |
| 14Employer or School (if applicable) | 你工作或上學的地方。 | 寫雇主或學校的名稱。不適用就留空。 |
| 15–17Height / Hair Color / Eye Color | 第 15、16、17 項:身高、髮色和眼睛顏色。 | 寫上身高,並用簡單的英文字寫髮色和眼睛顏色,例如 brown、black 或 blue。 |
| 18Travel Plans (If no travel plans, please write "none"): Departure Date / Return Date / Countries to be Visited | 你下一次出國的行程(如有)。 | 依 MM/DD/YYYY 寫出發和回程日期,以及要去的國家。沒有出行計畫就寫「none」。 |
常住地址和緊急聯絡人(第 19–20 項)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19Permanent Address (Complete if P.O. Box is listed under Mailing Address or if residence is different from Mailing Address. Do not list a P.O. Box.) | 你實際居住的地址(與郵寄地址不同時填寫)。 | 只有當郵寄地址是郵政信箱,或你住在別處時才填。這裡要寫街道地址,不能寫郵政信箱。 |
| 20Your Emergency Contact (Provide the information of a person not traveling with you to be contacted in the event of an emergency.) | 你發生意外時可以聯絡的人。 | 寫一位不和你同行的人的姓名、地址、電話和與你的關係。 |
以前的護照(第 21 項)
| 表格上的內容 | 意思 | 怎麼填 |
|---|---|---|
| 21Have you ever applied for or been issued a U.S. Passport Book or Passport Card? | 你是否申請過或持有過美國護照本或護照卡。 | 即使護照已過期、遺失或被竊,也要勾 Yes。如果是 Yes,接著填完第 21 項的其餘部分。 |
| 21Name printed on your most recent book / card; Status of Book / Status of Card: Submitting with application / Stolen / Lost / In my possession (if expired) | 最近一本護照本和護照卡上的姓名,以及它們現在的狀態。 | 姓名照證件上印的抄寫。狀態一欄:隨申請遞交就勾「Submitting with application」,被竊勾「Stolen」,遺失勾「Lost」,自己留著已過期的就勾「In my possession」。 |
| 21If your most recent passport book/card was lost or stolen, you must explain in detail below. | 最近一本護照遺失或被竊時的說明。 | 如知道,寫上護照本或護照卡號碼,遺失或被竊的日期和地點(地址、城市、州、國家),以及是否報過警;有警方報告就附上影本。空間不夠可另附一頁。 |
關鍵術語對照
| 表格上的術語 | 意思 |
|---|---|
| Acceptance facility | 指定接收護照申請的地點,例如許多郵局、公共圖書館和縣市政府辦公室。它接收你的申請並轉交;護照本身由美國國務院核發。許多受理處需要預約。 |
| Acceptance Agent (authorized agent) | 受理處、護照辦公室或使領館的工作人員,負責核對你的身分和文件、帶你宣誓並見證你簽名。 |
| Oath | 當著受理人員的面口頭保證所填內容屬實。宣誓後你馬上簽名。 |
| Proof of U.S. citizenship | 證明你是美國公民的正本或經認證的文件,例如美國出生證明、完全有效的美國護照(可以已過期)、海外出生領事報告(Consular Report of Birth Abroad),或歸化證書、公民證書。連同影本一起遞交,正本之後寄還給你。 |
| Proof of identity | 政府核發、附照片的實體證件,例如駕照、護照、歸化證書、軍人證或政府員工證。出示正本,並交一份正反面影本,用白色 8.5 x 11 英吋紙,只印單面。電子證件和手機證件都不接受。附照片的臨時駕照或學習駕照可以用,但可能會被要求再出示一份證件;如果沒有附照片的證件,請至少帶 2 份輔助證件。 |
| Passport fee | 護照本身的費用,付給美國國務院。金額取決於你的年齡,以及申請的是護照本、護照卡還是兩者。依法不予退還。 |
| Execution fee | 受理處的服務費,另外付給該受理處,用它接受的付款方式支付。 |
| U.S. Passport Card | 皮夾大小的美國護照,用於從加拿大、墨西哥、百慕達和加勒比海地區經陸路口岸和海港入境。不能用於國際航空旅行。 |
| Non-citizen U.S. national | 效忠美國但不是美國公民的人。他們也可以持有美國護照。 |
| In Care Of | 地址上的備註,表示你的郵件寄給住在那裡的另一個人,例如孩子的父母。 |
| Acts or Conditions | 最後一頁說明上的一段聲明,涉及尚未執行的重罪逮捕令、禁止你離開美國的法院命令等情況。簽名即表示這些都不適用於你;如果有適用的,必須另附一份經宣誓的說明。 |
| DS-82 | 郵寄換發用的表格,適用於能寄回最近一本護照、核發時已滿 16 歲、核發不到 15 年且沒有損壞的成年人。 |
| DS-3053 | 無法到場的父母一方在公證人面前簽署的「同意聲明」(Statement of Consent),讓 16 歲以下的孩子可以辦護照。簽署不能超過 3 個月,並要附上該父母證件的正反面影本。 |
| DS-64 | 關於護照遺失或被竊的聲明表。如果第 21 項寫得不夠詳細,國務院可能要求你填寫。 |
常見錯誤
- 1
在家就簽了名
只有在宣誓後、受理人員請你簽名時才簽。帶去的表格要保持未簽名狀態。
- 2
用錯了表格
如果你的護照核發已超過 15 年、是在你未滿 16 歲時核發的,或者已遺失、被竊、損壞,就不能用 DS-82 郵寄換發,要用 DS-11 親自申請。如果完全符合 DS-82 的條件,可以改為郵寄換發。
- 3
在表上改錯
不要劃掉、覆寫或用修正液。寫錯了就重新填一份。用 Form Filler 能避免大部分手寫問題;列印時只印單面。
- 4
留下空白項
漏填會延誤申請,性別一欄尤其容易忘。所有適用的項目都要填,沒有出行計畫就寫「none」。
- 5
影本不對
公民身分證明和身分證件都要正反面影印,用普通白色 8.5 x 11 英吋紙,只印單面。影本不退還。
- 6
只帶了電子證件
手機駕照或手機上的其他電子證件都不接受。請帶實體的附照片證件;用臨時駕照或學習駕照時,可能會被要求再出示一份證件。另外要帶公民身分證明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不能只帶影本。
- 7
照片不合規定
戴眼鏡、照片超過 6 個月、有色背景或尺寸不對都是常見的延誤原因。請拍一張 2 x 2 英吋的護照照片;有些受理處(例如許多郵局)可以拍。
- 8
為孩子申請時父母沒有都到場
16 歲以下孩子申請時,父母或監護人雙方都應陪同孩子到場。如果一方來不了,請帶上其經公證、不超過 3 個月的 DS-3053 和證件影本,或你擁有單獨監護權的證明。
- 9
所有費用一筆付清
護照費和受理費分開付,收款方往往不同。去之前先問清受理處接受哪些付款方式。
常見問題
我該用 DS-11 還是 DS-82?
只有在你能寄回最近一本護照、核發時已滿 16 歲、核發不到 15 年、沒有損壞、遺失或被竊,而且姓名沒變或有證明時,才能用 DS-82 郵寄換發。其他所有情況,以及首次申請或 16 歲以下孩子申請,都用 DS-11 親自辦理。
可以在預約前就在 DS-11 上簽名嗎?
不可以。表格寫明要等授權人員請你簽名時再簽。受理人員會帶你宣誓,並看著你簽名。
DS-11 可以郵寄或線上申請嗎?
不可以。DS-11 必須親自遞交,地點是護照受理處、預約後的護照辦公室,或國外的美國使領館。你可以用 Form Filler 線上填好再列印,但仍要本人帶去遞交。
幫孩子辦護照,父母都要到場嗎?
16 歲以下的孩子,通常父母或監護人雙方都要陪同到場。一方來不了的話,另一方要帶上其經公證的 DS-3053、單獨監護權證明,或說明中列出的其他文件。16 或 17 歲時,至少要有一位家長知道這次申請。
沒有社會安全號碼怎麼辦?
第 5 項填 0,並附一份簽名並註明日期的聲明,用說明裡給出的原句表明你從未取得社會安全號碼。住在國外的話,還要寫明居住國家。
DS-11 要花多少錢,需要多久?
護照費付給美國國務院,受理費另付給受理處。金額和辦理時間會變,去之前請看 travel.state.gov。可以在 passportstatus.state.gov 查詢進度。
表上寫錯了怎麼辦?
重新填一份。說明要求不要在表上更正,也不要用修正液。
出生證明會還給我嗎?
會。沒有損壞、塗改或偽造的公民身分證明會寄還給你,常常和護照分開寄。影本不退還。
用你的語言填寫這張表格
把表格上傳到 OtterFill。它會用你的語言說明每個問題、根據你的資料預填答案,並在送出前檢查表格。
本指南只說明表格,不構成法律、稅務或移民建議;表格會更新,送出前請以官方說明為準。